外國學生來臺實習權益調查出爐 監院報告建議訂三方契約納管追蹤
監察委員葉大華、王幼玲、賴鼎銘調 查「外國籍學生來臺實習相關權益疑有受損」案,9 日通過審議並在 12 日公布調查報告。監察院報告指出,今年雖已修正實習要點強化權益保障,但仍偏向文件審查且未完善訪查機制,建議主管機關建立三方契約實質審查,並作為後續追蹤依據。

假實習真打工?監察院揭外籍生實習亂象,籲落實「三方契約」審查
【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6 年 6 月 12 日報導】為緩解產業缺工,部分業者將目光轉向「外國籍學生來臺實習」制度,卻衍生出規避勞動法規、剝削學生的爭議。監察委員葉大華、王幼玲、賴鼎銘針對此案展開調查,於 9 日通過審議並在 12 日公布調查報告。監察院指出,儘管今年已修正實習要點以強化權益保障,但現行制度仍偏向「書面文件審查」,缺乏完善的訪查機制,呼籲主管機關應建立具約束力的「三方契約」並進行實質審查,讓制度回歸延攬人才的初衷。
旅宿業成最大宗,實習制度淪為「補充基層勞力」
監察院調查發現,原本設立外國籍學生實習制度的初衷是為了「延攬國際優秀人才」與「產學銜接」。然而,隨著基層缺工嚴重,聘用外國實習生的人事成本較低,該制度已逐漸偏離原意。根據近 10 年(原經濟部主管部分)的核准數據顯示:
- 總核准人數:共計 8,465 人。
- 主要產業:以旅館業為最大宗,佔比高達 55.7%。若觀察實習時間,旅館與餐飲等服務業平均實習期約 6 個月,而電子製造業僅約 3 個月。
- 主要國籍:以印尼籍學生最多,達 5,387 人次(佔 63.6%)。
自去年起,旅館業實習改由觀光署另訂要點審核,光是去年 2 月至今年 5 月,核准來臺的實習生就激增至 2,177 人,引發外界對「以實習之名,行填補勞力之實」的擔憂。
簽證造假與仲介剝削:印尼駐處示警並拒發近百件簽證
隨著疫後實習簽證申請量驟增,許多不肖業者與仲介從中牟利。外交部印尼駐處在去年 1 到 9 月間,共拒發了 93 件實習簽證申請(扣除自行撤件者),主要拒簽原因包含:
- 文件造假:「入學及在校文件造假」約佔 4 成;「入學未滿 1 學期卻提供在校成績」約佔 35%。
- 專業不符且淪為廉價勞工:曾有物流業者大量申請非相關科系的印尼實習生,學生面試時坦言實習內容與所學無關,主觀認知就是來「工作」。這些學生多來自低社經家庭,實習津貼為當地薪資的 2 至 3 倍,卻遭印尼校方強制扣除約半數津貼,有濫用實習制度與規避移工政策之嫌。
違規亂象頻傳:收取高額代辦費、違法扣留護照
監察院實際訪談更發現,儘管法規已明令禁止向學生收費,但實務上仍存在嚴重的剝削情形,恐面臨強迫勞動與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的風險:
| 違規樣態 | 實務亂象說明 |
|---|---|
| 違法收取仲介費 | 印尼籍學生來臺前,仍被迫支付新臺幣 2 萬至 4 萬元不等的代辦與仲介費用。 |
| 違法扣留證件 | 部分仲介以「辦理居留證」等理由,替學生保管護照,一段時間後仍拒絕歸還。 |
| 缺乏申訴管道 | 多數學生對自身權益不了解,遇到不合理對待時求助無門,且目前仍未建置聯合訪視機制,高度仰賴業者自律。 |
實習要點修正:工時與津貼受保障,但欠缺追蹤機制
為防堵漏洞,行政院去年責成勞動部等跨部會進行規範修正,並於今年正式實施。新制要求:
- 加嚴學生資格審查。
- 保障薪資:獎助金及生活津貼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
- 限制工時:實習時數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、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。
監察院指出,官方祭出工時與津貼規範,形同承認外籍生有「提供勞務」的事實。但因為主管機關將其定調為「實習」而非工作,導致學生被排除在勞動法令之外,也未強制納入社會保險(健保亦須居留滿 6 個月才能加保),保障依然出現空窗。
監察院 3 大改善建議:建立三方契約,落實實質審查
為了使外國籍學生實習制度真正回歸「培養專業技能」與「延攬國際人才」的初衷,監察院向主管機關提出以下 3 項具體建議:
- 簽訂具約束力的三方契約:建立「學生、學校、實習單位」三方契約,明確界定各方的權利與責任。
- 落實實質審查機制:不能僅依賴書面文件審查,應實質評估「實習內容」與「學生系所專業」的關聯性。
- 強化後續追蹤與聯合訪視:在實習期間,主管機關應透過核准備查的三方契約,主動追蹤業者的執行狀況,避免實習生淪為血汗勞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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